有一名男子持下午5點電子票證進入台鐵台北站,但晚間9點才從松山站出站,逃票遭加罰35元,竟反上「靠北台鐵」投訴站務人員扣太多,害得站務員一度遭檢討。台鐵事後調閱監視器,才發現該名男乘客外勞仲介實際上竟搭車到新竹,之後才北返松山,只被罰35元,得了便宜還賣乖,台鐵昨(21)日依規定對男子加罰5百多元,並要求男子公開在臉書對台鐵道歉。

根據報導,該名男子在5月14日傍晚5點42分持電子票證進台北站,但卻直到9點01分才從松山站刷出,被站務員發現異常,一算之下台北到松山竟花了3小時19分,男子稱是因為等朋友,但最後站務員還是以無票乘車,加罰台北到松山自強號票價的5成,收了35元。

事後男子竟不滿,將過程PO上「靠北台鐵」,要求應只能扣台北到松山自強號票價23元,引起網友正反論戰,也有網友大呼這簡直是「逃票新漏洞」。

外勞仲介說三年前開放了越南外勞,我認真考慮了一下,有幾點吸引我:1.無飲食禁忌 2.文化跟台灣比較接近 3.台灣越南看護是否還不多,但畢竟是要外勞仲介相處三年又近身照顧長輩,心裡還是有疑慮,想上來求助前輩們。請了外勞近15年 各國都用過了 還是覺得印尼的普遍比較好,印尼的雖然多數信回教 但吃不吃豬肉這件事情看個人,請越南看護是最下下策,基本上還是推印尼籍的,如果不擔心溝通上的問題,菲律賓也可以(普遍上菲籍的中文能力比不上印尼)遇到印尼的都很認真,手腳乾淨。看護就菲律賓跟印尼啊,越南最好不要,太容易跑掉了。

而台鐵調閱監視器一查,發現該男子是搭乘177次南下往斗南自強號,並在晚間7點03分在新竹下車,還騙售票員要借用廁所,因此未刷卡出站,辦完事後再進站搭乘北上列車,晚間8點42分抵達松山站,在晚間9點01分出站。

台鐵昨日重新約談該名男子,他當場坦承說謊,台鐵重新計算票價,除了台北到新竹應補177元,新竹到松山應補192元外,逃票需再加罰5成,因此總計共需補554元,另外必須在臉書公開PO文向台鐵致歉。台鐵表示,他們將通盤檢討,研擬調整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,防堵逃票。

但如果你公司設立的是「股份有限公司」,那勢必跟股東們一起討論公司的以下事宜。
決定公司名稱。
決定公司登記地址。
決定負責人及董監事名冊。
討論公司章程。
紀錄股東會議記錄。
設立資本額,及驗資時間。
篆刻公司大小章。
銀行開戶。
決定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。
謹慎、合法的「股份有限公司」都會經歷這些程序,並且有紙本記錄(這些都被規定在《公司法》中喔);如果是草率決定、或拿別人名字掛人頭的一人公司,是很難有這些紀錄的。(任何會找你掛人頭的股份有限公司,顯然就不是合法營運的,即使是家族企業也要經過這些程序,這是已經跟法官確認過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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